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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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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9 8:39: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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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 依法合规
我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现售备案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从本月开始,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管理。

       按照规定,开发商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和《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申请书》要求提出申请以及提交相应的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进行初审验证并决定是否收件。对漏报漏填、印章不齐、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申请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收件,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会及时将申请资料卷宗传递给房产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房产局市场监管科应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内业审查和外业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施工形象进度达到要求的,房产局市场监管科告知局行政审批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资料拍照、上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如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将按退件处理;如施工形象进度未达到要求或要件无法补正的,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并出具退件通知书。

      通过内、外业审核,符合文件要求的,房产部门将依法核发相关证书。

      房产部门将及时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项目有关信息在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申请资料一并归档。

(记者 张 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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