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底,我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教育行为。活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和完善措施四个阶段。坚持广泛宣传、全员发动,努力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以“树立教师新形象、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主题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规范从教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建立监督平台,市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设置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自查自纠,以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坚持整改落实,市、县(区)教育局组织人员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所属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访谈,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查看治理效果。坚持总结和完善措施,通过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长效机制。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中小学校将邀请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参与,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将对专项治理措施不力的县(区)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责任。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