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正式启动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日前,市政府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淮府秘〔2015〕184号),全面部署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市情市力调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明确,市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通知》要求,按照国发〔2015〕34号文件规定,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要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普查资料。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确保普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