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今年11月底前全面退市
“黄标车”淘汰大限将至
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黄标车和老旧车实际使用中普遍存在尾气超标现象,是造成PM2.5超标形成雾霾污染等问题的直接因素之一,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10月中旬,淮南市政府召开整治燃煤锅炉和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项调度会,要求在11月底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今年省政府考核淮南市淘汰黄标车任务是: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必须全部淘汰。省政府要求,在11月底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淮南市从2015年3月1日起,将黄标车禁行区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交通管理工作,坚持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查处黄标车或无标车闯禁区道路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7月1日起,将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由中心城区扩大到全市主城区范围。截至2015年10月19日共开展整治黄标车统一行动30余次,查处黄标车、无标车闯禁区违法行为共5965起。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对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内强制淘汰”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上路检查中,若发现黄标车上路行驶,应依法查扣车辆,并负责督促车主报废、送有关公司拆解、办理注销手续。
黄标车淘汰任务和工作进度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接提供并认定。淮南市在8月25日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后,明确由公安部门牵头,通过对车辆过户、注销、年检等环节管控,近2个月淘汰进度明显加快。
对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不再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已列入黄标车明细清单的车辆,一律停止过户和年检。严格执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对不按期淘汰营运黄标车的企业和个人,停办相关营运手续。对已列入黄标车明细清单的车辆,不得进行“营转非”。公安、环保、经信、商务、交通、财政、国资等部门以及各县区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密切合作,确保按时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图:目前,淮南市已在全市主城区限行高污染车辆。
(记者 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