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国利同志提出辞去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国利同志辞去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