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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安全出行指南发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9/30 9:24:4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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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地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

9月28日,淮南市交警支队发布国庆出行交警安全温馨提示,今年国庆节期间继续实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市民探亲访友、旅游出行增多,自驾出游更多更远,交通出行将会非常集中,省内各主要旅游景区周边道路、进出城主要道路交通流量明显增长,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回家、返校出行集中,城市公园、购物中心、活动场馆周边道路和高速公路进出城收费站、服务区等节点可能出现车辆排队现象。

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当日,记者从淮南市交警支队获悉,国庆假期前期,全市各大队组织专门警力,会同辖区交通运输、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各旅游风景区道路、停车场和主干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治理,同时报支队备案;对一时治理不了的,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警告标牌,必要时安排民警进行重点巡控,确保安全。同时,对辖区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落实责任及车辆“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逐一检查客运车辆轮胎花纹深度、刹车磨损程度等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记录等情况,对不按照规定参加检验和虽经检验但安全性能不过关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不具备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准驾驶客运车辆;对高速公路过境固定班线客运车辆进行违法信息告知和交通安全提醒,尚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加强路面巡逻警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国庆假期期间,各大队优化警力资源配置,采取“重点布控、全线巡查”的工作模式,以“出城”、“返程”高峰为管控重点,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相结合,对出行交通车流、客流有效组织、引导和管理。其中206国道、102省道、203省道、308省道沿线大队和高速大队要继续落实夜间勤务联动机制,加大对车流、客流以及旅游线路的疏导、管控力度。加大巡逻密度,加强安全警示,严查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毛集大队、八公山大队、大通大队加强对上窑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凤台茅仙洞、焦岗湖等主要旅游景点及其线路、旅客聚散地、交通枢纽部位所在地周边道路及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疏导和通行秩序管控,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地,提前公告分流路线。对农村地区“农家乐”、“生态园”和城市市区公园、景点、酒店等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超员、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防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发生。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

国庆假期交警部门的“两公布一提示”,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国庆假期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假期前后,支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网络、微博等媒体,采取发放提示卡、发送提示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发布假期主要道路通行信息、出行提示,宣传自驾车旅游及在高速公路、山区公路驾车注意事项、交通安全常识和驾车过程中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办法。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省际交界服务站设置提示屏、宣传台,及时发布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重点旅游景区的路况信息,特别是拥堵、停车、事故和交通管制等信息,合理引导交通车流、客流。所有上路的警车要“警灯亮起来、喇叭喊起来”,安全宣传提示以“请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交通法规记心中,平安幸福伴你行”为主要内容,通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粘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及巡逻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及时消除违法行为。

做好应急准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国庆假期期间,各交警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在重点路段部署清障施救车辆,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全面做好应急准备。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分级响应预案,加强现场交通疏导指挥,确保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和运送救援设备等车辆优先通行,对可能影响周边地区道路通行的,及时通报相邻地区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做好疏导分流工作,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记者 罗静)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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