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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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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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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8/21 8:17: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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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0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娟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杨波同志为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刘瑞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肖丽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雪霞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郑植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平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可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永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玉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计金娣、宋旭炎、周婧、胡新锋、水淼5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批准辞职:
  批准王玉同志辞去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免去:
  张海虹同志的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王瑞永同志的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刘瑞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程昆、胡继华2位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万平、朱长珍、姜连华、陈光、杨清安、余晓玲、朱明华、陈丽芳8位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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