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班举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东明出席仪式并讲话。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对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权利、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试点市之一,我市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共选拔20位同志担任首届人民监督员。
张东明要求,各位人民监督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能力;依法监督,认真履行职责;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形象。全市司法行政和检察机关要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务实有效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记者 陈崇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