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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司法为民,托起公正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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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以绿为笔,绘就幸福生活新画卷
司法为民,托起公正天平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8/4 8:43:5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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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人民法院工作亮点点击

  今年1至7月,全院审理各类案件1394件(含旧存90件),审结1056件,同比分别增长78.49%和65.52%。审判质效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位居前列,被推荐参加“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全国人民陪审员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从一组数据到一组殊荣,彰显的是大通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创新审判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司法实践。

  民商事案件审判专业化,追求公正高效司法的创新之举

  ——截至7月15日,今年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35件,结案768件,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84.49%和67.69%。其中,一审发改率由去年同期的1.48%下降为0,一审服判息诉率由去年的92.34%提升为94.3%。

  公正高效,是司法追求的目标。

  近年来,大通区人民法院以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为抓手,完善和创新审判机制,力促审判执行公正高效。2010年,该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速裁组”,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依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速裁、速调。鉴于速裁案件80%以上为婚姻家庭类案件,2011年成立婚姻家庭合议庭,将原速裁组改为专业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初步尝试专业化审判。2014年,在院本部推行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实践中,根据受理案件的特点、数量的多少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案由以及审判质效管理系统中对案件类型的划分,将案件分为婚姻家庭类、合同类和侵权、权属类案件,分类进行集中审理。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快速增长态势,且在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的判断上,在审判实践中的形态多种多样,从2014年6月开始,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统一裁判尺度。

    “实行专业化审判,法官在认定事实上能做到快速准确,对法律适用也较为娴熟,裁判尺度和标准相对统一,彰显了公平正义。”采访中,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如道交案件对是否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条件认定基本一致,统一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在各类费用的认定标准上与保险公司基本达成一致,实现了同案同判。劳动争议类案件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等基本做到了相对统一。

  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为民司法调出和谐音符

  ——自2014年10月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巡回法庭共开展诉前调解案件208件,进行司法确认73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解结案38件,全部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结案。

  郑某被某公司车辆碰伤,经鉴定为两处10级伤残。郑某来到大通区人民法院设在交警大通大队的巡回法庭求助。巡回法庭先后3次诉前调解,为郑某争取赔偿款8万多元。“此次诉前调解只用了20多天,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若走司法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至少也要3个月,诉讼费和律师费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巡回法庭负责人说。

  针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大幅增加,2014年,该院与交警大通大队、区司法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今年5月,与交警大通大队、区司法部门及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保险行业调解、诉前调解“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交警大通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理赔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和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由正副庭长及书记员三人组成,邀请一位人民调解员驻点,市内各家保险公司分别派人轮流在中心驻点。巡回法庭的工作职责是依法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开展立案接待咨询、诉前调解以及简易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对调解中涉及鉴定或评估事项的,引导各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鉴定或评估事宜。“通过诉调对接,统一了裁判尺度和标准,简化了案件处理流程,提高案件调解赔付效率,使大批道交案件在诉前得以解决。”法院负责人表示。

  司法公开透明化,阳光司法提升公信力

  ——1至7月,今年共上网裁判文书788篇,上网率101.31%;共庭审微博图文直播15次,首次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微博视频直播。

  7月31日,大通区人民法院邀请淮南农场干部职工和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观摩我市首场利用领导职务影响力犯罪庭审,体验“阳光司法”。

  司法透明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因素。实践中,该院大力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利用院门户网站、院微博、微信及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公布立案条件、审判流程、案件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每月开展一次开放日活动,今年上半年共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8次,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务员、教师、企业、村居委工作人员等各界代表50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评议和监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0余篇,既扩大了审判效果,也普及了法律知识。

(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杨阳)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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