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7月2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向社会通报王某光隐匿财产涉嫌拒执罪等3起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以震慑和教育那些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判的被执行人,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拒绝执行犯罪的认知。
2010年2月,因王某光一直拒不履行判决,王某堂等4人向凤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该院判决王某光向原告王某堂等4人支付赔偿款共计288200元。立案执行后,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4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3个月内返还款项。但协议达成后,王某光一直拒绝履行,后该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司法强制措施。此后王某光仍不履行义务,并将54万元款项隐藏,长年外出逃避执行。今年3月,该院将案件移送凤台县公安局,要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王某光的刑事责任。后凤台警方将王某光抓捕归案。
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改善执行环境,2014年11月开始,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人,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195件案件的202名被执行人。目前,已经司法拘留47人,执结21件案件,案件标的得到部分履行的17件,执行到位执行款520余万元。
(记者 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