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中院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就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典型案件、《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部司法解释向省市新闻媒体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了新闻发布。
为改善执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自2014年11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淮南市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人,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控制195件案件的202名被执行人。目前,已经司法拘留47人,执结21件案件,案件标的得到部分履行17件,执行到位执行款520余万元。 新闻发布会同时通报了全市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
为应对执行工作中出现新的情况,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打击、制裁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部司法解释。
(记者 刘银昌 实习生 杨 阳 路 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