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采取系列措施,规范民事诉讼鉴定工作,经过一年半的努力,现该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保证民事诉讼鉴定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所有的鉴定均要由立案庭统一立成“鉴字”号案件,然后将相关案件转到审管办,再由专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鉴定结束后,由审管办将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送给承办法官及当事人,并及时将卷宗整理归档。该操作程序既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压力,又缩短了鉴定程序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民事诉讼鉴定最关键的就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在大多数的鉴定案件中,当事人各方都达不成一致意见,最后都是由法院指定。据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现在的鉴定机构较多,优劣参差不齐,如果鉴定机构的选择太随意就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民事案件的审理,在这种情况下,该院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选取鉴定机构。每个民事鉴定案件从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风险的告知到鉴定时间的安排等都与当事人做详细的谈话笔录,既让当事人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记者 刘银昌 实习生 杨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