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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法治文化让美好乡村更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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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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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让美好乡村更靓丽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7/15 8:35:5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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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七月的泥河后湖生态园瓜果飘香,一片欣荣,在秀美景色之间,法治文化以清新、质朴的形象展示在潘集区群众眼前:淮南子与法、普法使者“豆娃”等大型雕塑引人注目;各类法制宣传牌有序排列互为呼应;普法漫画、法治小故事、法治名言警句、新法速递、典型案例等新型宣教载体让人目不暇接。

      将法治文化融入“美好乡村”,是潘集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是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一个成功尝试。让农民群众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在群众日常生活中不断植入法治元素,不仅让农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精神,更让潘集区找到了一种全新的润物无声的普法模式。

      找准突破口,以点带面

      潘集区利用“美好乡村”中心村人口聚集、群众法治意识较高的优势,开展以“成立一所农民法治学校,新建一个法治广场,安装一个户外显示屏,粉刷一面法治宣传墙,布置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村六个一活动”。

      通过活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日趋完善,依法建制、依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水平逐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大幅度提升。

      红红火火的普法活动通过星罗棋布的中心村辐射带动,渐成点点呼应,多点连线,全面联动的喜人态势。泥河镇后湖村、平圩镇谢圩村、高皇镇后集村等中心村先后获得全国、全省和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光荣称号。

      发动明白人,以少带多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潘集区普法进程中就打造了这样一批“火车头”,发挥他们在群众中有声望、善做群众工作的带头人魅力,细致入微地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组建以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普法小组,抓住村干部和党员的普法教育;聘请和培养一支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开展各类法律知识与法治文化的法治教育与法律服务活动;依托村农民法治学校授课交流,为每户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努力,全区形成了一批既勤劳致富又知法懂法的带头人,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发挥骨干核心力量。

       启动大服务,以情普法

       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潘集区先行先试,职能外延,让法治服务深入人心。

       以“服务民生、贴近群众”为工作理念,突出“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的基本功能,潘集区建立了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这一法治宣教阵地,由法律专家坐镇接待来访,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服务,成为农民群众身边的法律“超市”。

       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潘集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普法为民”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利用调解民事纠纷、代理法律事务的机会,进村入户到人,开展以“发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送一本法律书籍,解一道法律难题,帮一件群众所需”为主题的大宣传、大调解、大服务活动。潘集群众在接受服务中增长知识,提升素质,得到实惠的同时,自觉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有效培育信仰法治的理念。

(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平兆芝)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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