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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住民生底线 播洒幸福阳光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7/6 8:57:5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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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各项社会救助方针政策,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兜住民生底线 播洒幸福阳光

      近日,患有糖尿病的市民欧森云身体不适,准备住院治疗。当得知今年我市新出台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这一消息后,为治疗费发愁的欧森云心里轻松了许多。

      1-6月,全市累计救助17369人,发放救助金1259.8万元,其中通过一站式救助9629人。

     从一个普通事例到一组暖心数据,彰显的是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人格尊严的民生情怀。

      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为困难群众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1-6月,全市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26万人次,发放保障金7809万元,人均月补助303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2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349万元,人均月补助196元。

      为实现低保标准与经济生活水平相协调,我市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年底,市民政、财政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省低保保障水平等因素,商讨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事宜。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做好低保资金保障,我市完善了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制度,低保资金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的差额部分,全额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低保资金缺口时,市、县(区)通过追加预算及时予以弥补。为确保惠及最困难群众,我市建立了低保信息双公开制度,即实行低保信息在居住地长期公示与网上公示同步公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均在固定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市县区民政网站均设有“民生专栏”,公开了各项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办事流程图以及受助人员信息。此外,强化了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低保标准、补差水平、保障面等指标纳入县区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确保低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医疗救助“提标扩面”,为困难群众“兜底”

      ——1-6月,全市救助重特大病困难群众921人,发放救助金315万元。

      据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邢晓虹介绍,新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重点保障范围,增加了对农村0-14岁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救助,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不低于70%。同时,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市有41家医疗机构建立了“一站式”救助服务系统,定点医院均开设了医疗救助窗口,张贴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流程。

      完善临时救助,确保社会救助“全覆盖”

      ——1-6月,全市累计临时救助1437户,发放救助金142万元。

      为确保社会救助“全覆盖”,我市制定了《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临时救助资金200万元,2014年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后,财政又追加100万元救助资金用于开展救急难工作。为做到及时救助,我市探索建立了“救急难”工作发现处置机制,依靠城乡社区党组织、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等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结合“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与社区困难家庭建立一对一帮扶联系机制,把低保边缘家庭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同时,开通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救助热线电话,并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以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

      今年,我市依法继续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积极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等各种专项救助活动。市救助站创新工作方法,在节假日、夜晚增强巡查救助力度,多次主动、及时将病重和痴呆傻流浪者接送到救助场所。1至6月,全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7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6万元。同时,积极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今年将1328名儿童纳入了孤儿保障范围,1至6月份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560万元。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开辟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全市46个乡镇、19个街道,全面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的原则,限时办结。

      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我市制定了《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试行)》,规定了窗口服务流程,实行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建立“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由民政部门承办;对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的申请,由民政部门转办给教育、房管、人社等部门,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的原则,限时办结。同时,县区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65个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抽调等方式落实服务站工作人员175名,承担起直接受理、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等工作职责。

(记者 柏松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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