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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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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7/3 8:21:2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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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我市通过广泛宣传、解读,全面落实了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今年有28家企业申报享受201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共申报研发项目备案206个,核准的研发费用投入加计扣除额约5亿元,应享受少交所得税5371万元,实际享受少交所得税1414万元。
据了解,我市今年申报的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涉及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技术等众多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范围,其通过技术、工艺、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取得的成果对我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提升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记者 苏 强)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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