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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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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6/25 8:35:4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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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建立有序竞争的价格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市物价局对我市在售的部分商品住宅项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中环国际广场、金大地龙湖中心、金地国际城、淮河新城、上品领城等多个在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依据《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检查销售单位的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明码标价情况,项目配套设施、基本情况及前期物业合同内容等重要信息的公示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各销售公司均已在销售现场公示了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信息;项目均采用一房一价形式的价格公示;均在销售现场公示了前期物业费合同。但个别项目存在价格公示格式未完全按照《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售房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

      市物价局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指导,制定工作计划,继续做好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回访检查整改情况,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各项工作,促进价格监管有效实施。

(记者 周莹莹)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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