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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乡村结对 签订责任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6/4 9:33:3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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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月2日从大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大通法院结合法院实际,与下派干部所在的孔店乡柿元村结对,共同做好此次秸秆禁烧工作。该院与各庭室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禁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

      禁烧期间,大通法院每天安排一名庭室负责人、一名书记员或者法警、一名驾驶员到孔店乡柿元村村委会集合,根据当地村委会的安排开展工作,做到本职工作和禁烧工作两不误。该院党组成员牵头,进行巡视督查,通过督查推进工作,通过督查盯住不作为的事和不作为的人,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据悉,在禁烧期间,大通法院严格落实巡查工作纪律,在禁烧工作期间不得喝酒,不得从事与巡查工作无关的事情,巡查中要尽职尽责,做到在分包区域内不间断巡查。 

      为提升农民禁烧、安全意识,法官还结合审判职能,深入田间地头讲解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国家秸秆禁烧的政策,引导农民合理运用农作物秸秆。同时,利用送达、调解契机,做好秸秆禁烧的普法宣传。

(记者 陆士宇)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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