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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司法局与市中院“五项共识” 助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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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与市中院“五项共识” 助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5/14 8:26:2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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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座谈会,共同商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据了解,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的受理范围,必然会使大量的案件涌入法院。此次市司法局与市中院加强沟通,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对拓宽司法救济途径、提升司法公信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双方在对接座谈会上达成“五项共识”。一是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充分运用律师资源,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选聘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实践丰富的律师,组建律师专家库,积极介入诉前调解。二是在目前运行较好的医患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设立专业审判法庭或巡回法庭。由法院对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以提高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度。三是探索推行指定管辖。对进入法律程序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以及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案件,在市区范围内确定分别由一家法院专门管辖,以快速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完善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关系以及人民调解员、律师专家库的评选、聘用、激励等各项制度,实现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系统资源共享、信息互动。五是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的工作衔接,强化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辩护和代理,增加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办理数量,提升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记者 何婷婷 通讯员 盛 勇)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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