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午收农忙将至,为防治空气污染,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今年我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一、焚烧秸秆,害人害己
目前,全国大范围出现空气污染,雾霾天气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尤其是每年夏秋两季焚烧秸秆所产生的烟尘,不仅加重了空气污染,同时也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带来较大刺激,极易诱发呼吸道疾病。此外,焚烧秸秆,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尤其是高速公路两旁焚烧秸秆,所形成的烟雾使得空气能见度下降,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焚烧秸秆还会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减少农业收益。
二、秸秆是宝,不是废物
广大农民朋友务请低茬收割,在联合收获、秸秆捡拾打捆过程中要使用机械作业,将打捆秸秆堆放在每村安排的集中堆放点,及时清运,不要长时间堆放在路边、沟边、河边、林间,避免长期堆放污染水体、引发火灾。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既简便易行,又能增加土壤肥力,开展堆腐沤肥,既可以减少化肥使用量,且能避免土壤板结。同时秸秆还能用作牲畜饲料、双孢菇等菌类的基料,送往秸秆发电厂用以发电等,只要用好,就能变废为宝,增加收入。
三、焚烧秸秆,必受严惩
今年我市全年禁烧秸秆,其中5月20日至6月30日为午季重点禁烧期,9月1日至11月30日为秋季重点禁烧期。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的,环保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罚款;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和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黑一块田,为打造绿色农业、建设生态淮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