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局对全市10家商业银行收费政策进行提醒交流,通报去年以来我市商业银行收费检查情况,详细列举在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深刻分析造成乱收费问题的原因,并对下一步商业银行如何更好开展收费服务提出了中肯建议。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商业银行乱收费主要表现在: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部分商业银行利用贷款优势地位,在贷款过程中借机附加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客户接受与其真实需要不符的服务而收取费用。如:贷款承诺费、财务顾问费、常年财务顾问费、融资顾问费、个人融资顾问费等,并将实际交纳或同意交纳这些费用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收费后少服务或不服务。有的商业银行在收费之后并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有的银行只是定期给客户发送电子杂志,从服务内容来看,没有实质性的、个性化的服务,有的甚至没有提供服务。转嫁成本乱收费。银行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部分房屋抵押登记费并非由抵押权人(银行)缴纳,而是由抵押人(借款人)缴纳,将本应由银行支付的抵押登记费转嫁给借款人。
该局组织全市10家商业银行负责人系统学习《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照各商业银行自身存在问题,对现行的收费政策进行梳理,及时纠正与物价政策、法规相悖之处,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合法合规。市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监管,完善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市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现银行业乱收费监管常态化。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