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新的《淮南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完善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救助水平,扩大了救助范围,加大了救助力度。经测算,新规将惠及全市10余万困难群众。
新规再次提高救助比例,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自付费用由救助比例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额1.5万元。在救助人群上,除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救助对象外,新规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并首次界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是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此次政策调整重点加大对重特大病以及重残儿童救助力度,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患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较高的可给予门诊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0至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予以重点救助。
(通讯员 金 鑫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