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综合医改政策执行到位,近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等一行,对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和朝阳医院(非公立医院)综合医改情况进行督查。
从4月1日起,我市启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实施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取消15%的药品加成率,公立医院药品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限价销售;降低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公立医院CT、磁共振、超声检查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降低10%;同时,提高和完善诊察等技术服务价格。此次医药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分步实施”,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市物价局督查人员首先来到医院门诊部,各医院都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了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及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随后,督查人员一行抽查了药品购销发票,各医院均按购入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并且有部分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例如市妇幼保健院销售的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直立式),4月1日前的进价为3.54元/瓶,销售价格为4.07元/瓶,4月1日的销售价格为1.8元/瓶, 减少了病人用药负担。
市物价局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各医院在落实各项改革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希望各医院要不折不扣执行市政府医改政策,不断巩固、完善、提升医改工作成效,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利用价格机制促进医改顺利进行,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让更多群众享受医疗改革带来的实惠。
此外,根据市物价局安排,潘集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物价局分别对所辖区域的城市公立医院医改和参加本次医改的非公立医院进行了现场督查,共同推进我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医改工作有序开展。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