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淮南市物价局获悉,受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影响,淮南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4.33元/立方米,淮南市车用天然气批发价格核定为最高不超过3.36元/立方米。
此次调价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要求,淮南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4月1日零时起,每立方米下调0.05元,由现行每立方米4.3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33元,车用天然气批发价格核定为最高不超过3.36元/立方米。
市物价局要求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省、市相关价格政策规定,保障车用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正常用气生产经营秩序。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