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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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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3/23 7:52:0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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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彩华、吴宁春分别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现场和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县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魏彩华、吴宁春在讲话时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应农民需求,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要抓宣传,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走进千家万户,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要抓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要抓规范,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要抓联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做大做强;要抓服务,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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