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我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2/1 8:00:0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根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日前,市民政、交通、市容、建委、共青团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来。

     《方案》提出,要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吸纳公路养护工、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园林工人、青年志愿者、社区居(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为救助信息报告员,做到市区每条主干道、每个社区、农村、集镇、景区全覆盖。力求做到“六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救治、早保护、早处置”,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因冻、饿、病等情况发生意外。

     《方案》首次将因家庭暴力、监护缺失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纳入发现报告范围,信息报告员可拨打“110”报警,由公安处置后,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流浪乞讨中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智障人员和失智老人,应及时拨打医疗急救120,由医疗急救机构处置后,将处置情况及时告知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发现一般流浪乞讨人员,可积极劝导、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也可拨打市救助站 6418887、县救助站8886103求助电话。

     《方案》规定,县、区民政部门要制定救助信息报告员的激励办法,对救助信息报告员提供救助信息及时准确有效的,可以给予一定补助;对救助信息报告员家庭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扶持。各业务单位要做好本系统救助信息报告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队伍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 朱庆磊 通讯员 金鑫)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