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划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即将实施的《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讨论,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以即将实施的《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为契机,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制度及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诚信档案制度,减少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
二是要精心编制“以城市发展战略为导向,城市总体规划为核心,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则”的科学规划体系。
三是坚持城乡规划方案依法予以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智。积极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规划”。
(记者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