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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中洞山东路发生亡人交通事故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6/17 5:32:5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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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造成一死一伤,交警提醒:恶劣天气下,交通参与者应谨慎

      6月15日,我市遭遇烟雾困扰,路面能见度明显下降,当天上午8点多钟,洞山东路九龙岗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当场造成一名妇女死亡、一名儿童受伤,事故发生后救护人员与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目前,这起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6月15日上午,洞山东路九龙镇卫生院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记者得到消息后,立刻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记者看到,该路段已经恢复通车,但受烟雾影响,路面上能见度并不高,一些百米之外驶来的汽车如果不开雾灯,记者基本无法看清,事故发生的路面上,斑斑血迹及零星的玻璃碎片依然可见。

      稍后,记者联系了淮南市交警支队大通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宫勇,他告诉记者,经大通大队初步调查,事故肇事人名叫魏某,是一名90后,当天上午8时许,魏某驾驶一辆悬挂皖D672XX车牌的轻型普通货车,沿洞山东路由西往东行驶至九龙镇卫生院附近时,车辆没有刹停,撞上一名妇女及一名儿童,事故当场造成这名妇女死亡,儿童重伤。记者从宫勇提供的事故现场图片上看到,事故发生后,魏某所驾驶的肇事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前挡风玻璃及一个倒车镜、一个雾灯已经碎落,车前引擎盖也已凹进一个大坑。

      记者在大通大队走访了解到,该大队当天启动了应对浓雾天气的预案,增加了路面警力。事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路段进行交通临时管制,并控制住肇事人魏某,随后又赶往医院看望伤者。

      宫勇告诉记者,救护车赶到后,肇事人魏某为了取回肇事车辆保险单,曾驾车短暂离开过事故现场,最后,虽然魏某又重返了现场,配合民警调查,不过大通大队交警还是提醒广大驾驶人:致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留在原地,第一时间做好现场警示救护工作,比如打双闪灯、摆放警示牌等,并积极保护伤者,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等,而魏某的行为有违上述规定,目前交警部门已对此展开了细致调查。作为一名从警数十年的交警,宫勇想告诉广大交通参与者,遇到浓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谨慎驾驶,减速慢行;行人则要多留意路面状况,过马路时,遵守交通规则,一定要确保路面安全后,才迈出脚步。

(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宫勇)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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