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避免流失,张集矿采取多项措施,使之管理走向精细化、常态化轨道,切实维护矿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管理中,该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张集矿井下爆炸材料管理规定》,严把火工品的领用、发放、运输、使用、退库、储存关,从时间和空间上阻断火工品流失的可能性。他们严格规定,当班作业后剩余的炸药及雷管必须退库,现场储存,交留下班使用。各施工单位从生产源头,制定领用计划,当班剩余退库的,其雷管数量和炸药数量均不得超过领取量的5%,否则将依制予以处罚。
为确保火工品在井下、地面的运输安全,该矿购买了一辆地面专用车,以供地面运输之用。每次运药,均由矿保卫科押运队执行。同时,还制作了两辆专用矿车,供井下运输使用。此外,为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实现就近发药,还在中央区建了一个火工品发放点,继而又正在筹建另一个发放点。
(记者 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