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安徽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提高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凤台县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凤台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该方案确立了2014年该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是凤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不含毛集实验区、经济开发区、李冲回族乡),县属农林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也纳入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是该县行政区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覆盖10大类25个小类共67个品目。同时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补贴操作程序,确立了“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补贴原则,实行7日公示制,1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机者账户,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全年资金兑付工作。
(通讯员 常开胜 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