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为推进《办法》实施,4月22日下午,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官山月在淮南分会场出席会议。
全国电视电话会后,我省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会议指出,要全面宣传贯彻《办法》,以宣传周为抓手,做到家喻户晓;要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建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着力构建特困人员救助制度,扎实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教育、住房、就业救助,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要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重点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协同办理机制、资金保障机制、救急难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办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顾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