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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出台优惠政策规范游览景点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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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优惠政策规范游览景点价格行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4/22 7:00:1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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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针对目前我市个别景区门票价格对特殊群体执行减免政策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市对游览参观点的特殊群体门票减免政策进行明确,进一步优化旅游价格管理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减免政策包括: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对全日制在校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等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残疾人、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各地还可在上述减免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优惠措施。此外还有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宗教人士等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对于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完全由商业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对上述人群给予票价减免优惠。

      市物价局还将加强对所在辖区内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特殊群体减免政策的公示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票价优惠政策规定的,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记者 周莹莹)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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