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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调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4/18 9:06: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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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702户参保单位7.8万名参保职工

    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参保单位划入个人帐户比例超过缴费30%部分由单位补齐”,届时将有702户参保单位,7.8万名参保职工从中受益。
    近几年来,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基金收入连年提高,各项管理逐步规范和完善,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同时,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困难企业近年来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比例结构失衡,导致缴纳的“补足额”越来越大。为切实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我市在2011年取消了“赡养率”超额补收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取消“补足额”,彻底给困难企业松绑,惠民利民。尽管取消“门槛”短期内会造成基金减收约2400万元,但人社部门将通过强化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增加基金收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职工医疗保险体系更加公平完善,健康持续发展。 (记者 鲁 松)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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