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财政局践行“三严三实”,以建立会商机制为抓手,要求广大财政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该局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例行会商与临时会商相结合、财政财务会商与项目会商相结合、全面会商、上下会商和内外会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与预算部门会商,形成财政会商常态化机制。印发《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会商工作的通知》,要求支出科室(局)每月定期或不定期会商3至5次,全年不少于40次;其他业务科室每季度不少于5次,全年不少于20次。开展会商应事前有计划有实质性内容。此外还建立会商定期通报制度。制订《会商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工作月报、统计通报制度。各科室(局)、单位在会商工作中均做到月初有计划、月内有会商,对会商事宜形成会商纪要,由专人负责按月按时统计会商工作,填写会商工作统计表,形成有具体做法、成效和特色的会商工作月报,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监察室汇总通报。每半年对优秀会商工作纪要文稿进行表彰一次。
(吴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