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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3/14 6:59:3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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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职工方代表市总工会、政府方代表市人社局、企业方代表市企业联合会和市工商联决定继续在全市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以上,世界500强在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60%以上。

      要求全市所有已建会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组织,都要集中在3月初至4月底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根据本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分企施策,注重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突出抓好以劳动报酬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小微企业为重点领域,以行业协商为重点形式,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和实施。对非公有制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等区域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当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依法行使要约权。       

(陈峰进 朱兴龙)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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