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五点左右,田家庵区法院田东法庭的法官们冒着雨,手拎大米和食用油,走进了七旬老人康某的家中,为其送去案件调解书和案件款。正在吃药的老人看见走进房内的法官们,激动地半天说不出话来;当法官将案件款5600元递给他让他数一数时,他才缓过劲来,一个劲地说:“你们怎么来了,这钱不用数,我相信你们”。
事情还要从2013年的10月份说起,七旬老人康某在家门口骑车时被骑摩托车的汪某撞伤,造成了左胫骨平台骨折,经过住院治疗,老人的伤情有了缓解,但还面临着二次手术的治疗;面对高额的二次治疗费、贫困的家境,老人想找汪某就第一次住院的费用进行协商,却调解不能。为此,康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汪某赔偿各项损失12000元。案件调解中,双方差距较大,汪某只愿意赔偿几千元,觉得自己很委屈,已经掏过康某住院的医疗费了,现在还要这么多太亏了,况且康某在事故中也有责任。断案先纠因,承办法官了解到康某家中经济困难,四口人住在仅二十平方的平房内,全部指望康某的千元退休工资生活,如果这次的赔偿款不能到位,就势必会影响二次治疗的顺利进行。于是法官来回劝解,第一次调解从下午四点直至六点半,没有成功;一次不成再来二次、三次、四次、五次,终于在五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且汪某一次性履行了案件款。
案件调解了,法官们的心却放不下来,借着送调解书和案件款的机会,他们自掏腰包为老人购买了大米和食用油,也表示了自己的一份心意,让寒冬的日子里多了一丝温暖。每个案件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故事,如果我们的法官在调解案件时多走近当事人的生活,多了解他们打官司的苦衷,那么一个案件的调解就会体现它真正的意义。
(记者 柏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