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维忠一行来淮,学习考察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负责人陪同。
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2月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城乡幼教共同发展、幼儿教育特色鲜明的良好局面。
座谈会上,双方交流了学前教育办学、立法经验。陈维忠表示,淮南学前教育立法经验丰富、效果明显,为沈阳市人大提供了经验借鉴,表示将把“淮南经验”带回去,推动沈阳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