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交通出行安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采取“十定”措施(即定车辆、定乘车人、定座位、定路线、定趟次、定往返时间、定分包教师、定学生小组长、定信息联络员、定期总结整改),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2起,暂扣拼装车1辆,未年检4起,超员2起,有力地震慑校车违法行为,收到显著的效果。
公路巡逻大队强化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管理,密切配合教育局,深入辖区所有的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对20余辆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摸底、登记,全面对各校园校车数量、安全状况、所有人、运行路线、驾驶人等具体情况进行梳理与核查,掌握接送学生和幼儿的交通方式,取缔使用农用车、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同时,交警支队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在各大中型学校和幼儿园上下学高峰,安排专门警力在校园门口设立“护学岗”,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在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执勤民警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除进行宣传教育外,全部进行登记,并抄告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属学校。对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接送学生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有效保证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力争取得家庭满意、车主满意、社会认同的良好效果。
(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郭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