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经费,关乎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按规定,每月的10日至15日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日。由于一些原因,在临近截止日,部分失业人员还未前来领取失业保险金。12月13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了解到,为避免这部分失业人员耽误领取,该中心窗口服务人员便会按照登记的联系电话,一一拨打过去。
一个电话无人接,二个,三个……直至联系上失业人员,服务人员心中“石头”才能落地。失业人员每每接到服务人员的“温馨电话”,心中不免感激,说些感谢的话。每当如此,服务人员总是报以“你们能按时领到失业保险金,我们就放心了。我们就是为你们服务的,还请你们多提宝贵意见”。为了让失业人员按时领到失业保险金,服务人员经常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一个“电话”不算什么,却体现了“情浓意深”,群众的满意就是最好的回报。为了更好地服务失业人员,该中心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手中。由于失业人员居住地点有本市的也有外市的甚至是外省的,考虑到此方面,窗口服务人员对前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群众按照本市和外市(包括外省)分类做好登记,便于及时与他们联系,按时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
据悉,我市从今年8月起对失业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各县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上调为每月676元,提高156元。我市按照失业保险相关规定,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同步购买城镇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支付期限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同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待遇水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手续时,要提供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真实信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以此为依据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