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函【2013】195号《关于淮南田家庵发电厂5号机组执行脱硝电价及除尘电价的函》,同意大唐淮南田家庵发电厂5号机组自2013年9月17日起执行每千瓦时0.8分钱脱硝电价,2013年9月25日开始执行每千瓦时1分钱的脱硝电价标准,并且同时执行每千瓦时0.2分钱除尘电价标准。在目前安徽火电厂中还是第一家。
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目前在役的燃煤机组2014年6月30日前氮氧化合物的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要无条件退役。为实现达标排放目标,打造全国样板工程,2012年田家庵发电厂启动了脱硝技改工作。
在这项技改工程中,该厂实施项目首长负责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12年4月24日完成5号机组脱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7月2日大唐集团公司同意“淮南田家庵发电厂5号、6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立项。在工程准备工作就绪基础上,2013年1月21日土建施工开控,3月17日钢结构开吊,6月25日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行,8月7日至9日由安徽省电科院进行脱硝性能试验。试运行期间表明,经过低氮燃烧器改造和增加烟气脱硝装置后,NOx排放降低到75mg/Nm3左右,年排放量约为482吨;NOx排放量年减排88.7%,减排总量约3777吨,这对改善当地的大气环境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在安徽省乃至全国起到了样板示范作用。9月13日,安徽省环保厅验收组的专家采取现场检查、调阅实时在线运行情况、查证试运行期间有关运行记录和数据、改造前后的原始排放量监测、比对,听取田家庵发电厂工作汇报等方式,认为该厂5号机组烟气脱硝及除尘器改造环保工程,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一致同意验收。
(赵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