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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发布时间:2013/10/16 6:57:5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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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纪实

      9月27日,正愁着不知如何表达诉求的农村妇女张某忐忑中来到了凤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刚站稳脚跟,一位年轻的导诉员就面带笑容地迎了上来,张某在导诉员的热情指引下来到咨询窗口,立案法官耐心地询问她有什么诉求,让其口头起诉后审查立案,不到半小时办齐了立案手续。

      为畅通快捷诉讼渠道,细化便民、为民举措,用心传递司法温暖,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2013年以来,凤台法院以争创“全省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契机,全力打造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职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的诉讼服务。

      走进凤台法院大门,一眼望去,审判大楼门厅上方红底白字的“诉讼服务中心”几个大字格外醒目。经过半年的精心改造,焕然一新的诉讼服务中心被划分为“候访、综合服务、立案、调解、信访”五大功能区,明晰了23项功能对应的工作窗口,强化了标牌指引、完备功能和服务升级。

      法院服务中心除硬件上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以外,更注重在制度上保障各项功能作用的发挥。针对23项功能,制定了《凤台县人民法院首问责任制度》、《凤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明接待制度》、《凤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各功能窗口的职能上牌公示,制度上墙,方便当事人诉讼和随时监督。

      服务中心实行总值班制度,定人、定岗、定责,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庭长来协调服务中心的工作,中心人员统一规范着装和接待用语,严守司法礼仪,将爱民、亲民、为民的理念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法律规定的便捷制度,开展诉前调解、案件速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服务。

      今年8月,当事人陈某为岳某建房,双方口头约定按平方结算。房屋建齐后经双方结算,岳某尚欠陈某3500元。后经陈某多次催要,岳某以无钱为由拒不还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陈某一气之下来法院要求解决,但没有提供证据。立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利用诉前调解来解决双方的争议,当即打电话通知岳某来法院调解。在立案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陈某自愿放弃部分债权,岳某第二天就把欠款送到法院,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

      为畅通信访渠道,法院规定了每周一为“院长接访日”,其他工作日由院领导轮流接访和主动约访,对申诉、信访人请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为信访人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使不安定因素和信访隐患得到了及时排查处理,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隐患,初信初访息诉罢访率达90%。

      自2013年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运行以来,共接待来访人员4800余人次,立案2791件,诉前调解91件,立案调解72件,化解信访案件36件,为困难群众35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3万元。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解决救助款30.8万元,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王 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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