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淮南机动车检测收费有了新标准
10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对相关检测的范围、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周期,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于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采用双怠速法和自由加速法等无负载检测方法的,收费标准每车次为15元;采用简易工况法(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方法的,收费标准每车次为50元。排放限值执行国家和省定标准。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如采用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检测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摩托车排气污染物采用双怠速法、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方法的,收费标准每车次为10元。排放限值执行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汽车每车次为85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每车次为50元。
市物价局表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均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各检测机构须按规定向市物价局申领办理《安徽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测与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测同步进行,在安全技术检测有效期内,免费给在用机动车首次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新车出厂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免予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得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机动车接受排气污染物检测和支付相关费用。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