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军地共谋发展纪略
潘集区扎实推进双拥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双拥创建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驻地部队的军营建设,让双拥之花绚丽多彩长盛不衰。
今年该区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军地互办实事项目。区委、区政府按照双拥模范区创建标准和年度目标,对40多个双拥成员单位的双拥工作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在军地互办实事项目上,要逐一抓考核、抓进度、抓质量;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双拥文档,优待政策落实上进行抽查;对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宣传和表彰;军地双方紧紧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的目标,大力开展“弘扬我军优良传统,宣传双拥先进典型”系列活动。在全区党政干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坚持将国防教育列为各级党政干部培训、中小学以及民兵训练基地的必修课。
潘集区通过双方共同实施军地互办实事项目和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区有20多个单位常年与驻军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为驻区部队“科技送军营”、“文化送军营”等。此外,协调解决驻潘部队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搞好军队后勤保障工作,提高了广大官兵生活质量,促进了战斗力的提高。
驻区部队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政爱民活动,主动参加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抢险救灾等工作。一年来,驻区部队组织慰问乡烈、军属及贫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20多名。驻区部队为中小学配备了政治辅导员,积极帮助学校开展军训,受训学生达1万多名。
该区全面落实好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和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和生活待遇,并按时拨付各类优抚经费,各乡镇不折不扣地兑现优抚经费。
该区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标”后一级因战致残的残疾军人的年抚恤金和护理费达63896元,其余二至十级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增幅达10%;老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并参战或参加核试验的退伍军人月生活补助费均按省定标准发放;还通过走访慰问和临时救助的办法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区、乡医院为优抚对象实行“一站式”服务,共减免医药费用80万元,区民政局每年还拿出30万元对患重大疾病的优抚对象进行救助,有效地缓解了优抚对象“看病难”。认真贯彻《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义务兵家庭实行普遍优待,2012年全区共优待重点优抚对象771户,兑现优待金464万余元。深入开展了双拥模范乡镇和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双拥工作向基层延伸。区内各车站、医院、银行、商场在显著位置设立了“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便能享受到乘车、看病、购物等相关优待政策。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普遍完善了双拥机构的建设,各乡镇还妥善处理解决优抚对象反映的各类矛盾10余起,依法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潘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