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动员会召开后,凤台县委、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依法推进、部门联动、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三级巡查防控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全面彻底整治违法建设进行再部署,坚决打好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这场硬仗。
建立村级网格巡查、劝阻机制,村(社区)实行网格化巡查责任制,“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违法建设巡查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对辖区进行合理划分,形成若干巡查网格,分别确定网格巡查员,作为直接责任人,专门负责网格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政策宣传、现场劝阻、制止和信息上报工作。
建立乡镇包干巡视、控制机制,各乡(镇)政府为本辖区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责任主体,成立控制违法建设巡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安排、督促各村(社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日常巡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巡视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核实和上报。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管辖区域开展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现场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原状,并向县政府报告。
建立县级点查、监督、考核机制,成立县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机构,负责对辖区各乡(镇)违法建设巡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建立本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台账。组建县城管、国土、公安、规划、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执法队伍,开展重点区域违法建设日常巡控工作,组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依法拆除工作,定期对辖区乡(镇)违法建设巡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通讯员 沈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