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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社会新闻 > “不习惯”新装电子眼 司机竟拆号牌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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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习惯”新装电子眼 司机竟拆号牌后果很严重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6/24 6:30: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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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下午,一货车司机因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在大通区遭到严厉处罚,处罚过程中,该司机竟然啼笑皆非的辩解说:他是因为不习惯回家路上的一处新装监控设备,怕超速被拍照,所以才取下车牌的。

      6月19日傍晚,淮南交警大通大队民警在206国道与S334线交叉路口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货车迎面驶来,交警当即把该车拦下。拦下后,交警们才发现,该车司机竟然把两块皖D653XX的机动车号牌放置在前挡风玻璃下。民警当即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与行车证,没想到,该驾驶员只拿出了行车证,和交警套近乎说:自己名叫刘某,家就在公路附近的村庄里,驾驶证中午忘记在家了。当民警询问他为什么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时,他竟一言不发,后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刘某才道出不悬挂车牌的实情。

      原来,刘某驾驶该辆货车每天回家时,都要途经206国道上曹路九龙中学门前路段,而该路段一卡口处最近刚刚投入使用了电子监控设备,刘某辩解说:现在要他开车走到这卡口时必须减速,他非常不习惯,所以就动了取下车牌逃避监控拍照的念头。刘某的这个不习惯这下为自己带来了大麻烦,当天,淮南交警大通大队给予了刘某因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罚款3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同时依据驾驶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因记分值达12分,驾驶证准驾车型由原来的A2证降为B1B2证。

      图为:刘某为逃避电子眼拍照故意拆下车辆号牌,受到严厉处罚。

(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宫勇)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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