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潘集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坚持“四最”标准,强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
以最强的宣传造氛围——在党员干部中倡导“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或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违,不准拖拆违工作的后腿。使党员干部消除思想疑虑,摒弃私心杂念。
以最严的制度管干部——严格落实《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制定《潘集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督查干部拆违工作实绩表现,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党员干部“约法三章”,错报、漏报、瞒报、拒报的,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拆违工作明显落后的,通报批评直至予以停职;党员干部带头违建、徇私舞弊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最灵的举措保成效——各部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联合行动,公安、建委部门打击违建包工头;交通、建管部门查处劣质建材;供水、供电部门实施依规断供;工商部门取缔非法经营,多方配合从源头出发切断利益链条。
以最稳的态势惠民生——坚持“疏堵结合、铁腕拆违、有情操作”,既严格执法、公正透明,又文明执法、和谐拆违。各乡镇街道组织党员“劝拆”、“帮拆”队,融入人民群众,将道理讲在前、关心摆在前、保障做在前、疏导备在前,有效消除对抗、化解矛盾。
截至目前,全区共组织大型拆违行动4次,参加行动的党员干部数达750人次,共拆除违法建设113户,面积32600多平方米。
(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谭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