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破解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部分业企业实行市领导联系帮扶制度。
实行领导联系制。在全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中,首期选择30户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确定一名市领导联系帮扶,并明确帮扶责任单位。
实行协调帮扶制。帮扶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帮扶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情,把握企业发展趋势,协助企业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的各项措施。帮扶责任单位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帮扶企业,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及时了解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好准备工作,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将企业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和办理情况报市领导联系帮扶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专职联络员,专司信息反馈、联络沟通等工作。
实行帮扶督办制。由市委督查组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负责对企业帮扶工作的督查,每月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联系帮扶办公室以督查通知的形式,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或办结,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帮扶领导。
实行调度推进制。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由市领导联系帮扶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
各县区政府参照建立工业企业领导联系制。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