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云廷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胡东辉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期中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葛晓辉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吴健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斌同志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陈克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杨杰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华东升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陈永多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杨舒生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庞胜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寅生同志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徐杉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春阳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沈斌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徐进同志为市林业局局长;
王雁秋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方斌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
方严同志为市卫生局局长;
王天安同志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寅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范德喜同志为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二、免去:
丁从起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声文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颂华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邦龙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传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