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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现通存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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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现通存通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4/25 7:05:1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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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地域限制 方便群众购房
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现通存通贷

      为方便省内其他地市职工在淮南购买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破地域限制,只要建立了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外地缴存职工,在淮南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淮南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了公积金本异地“通存通贷”。

      根据规定,只要是在淮南工作,但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配偶一方在淮南,但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如在淮南购房,可凭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未贷款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资料,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截止2013年3月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此类贷款133笔,贷款金额3179.40万元。

(记者 张鹏)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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