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凤台县评选十大杰出青年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凤台县评选十大杰出青年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4/18 7:02:4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激发广大青年的爱国热情,增强新时期青年一代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和引导全县青年在转型跨越发展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凤台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大力宣传和表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青年典型,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推进“繁荣凤台、平安凤台、文明凤台、和谐凤台”进程,为凤台的改革和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凤台县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参评对象是18周岁至39周岁的凤台县公民以及在凤台工作的青年。候选人由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评选办审定后产生,评选采取基层单位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分为发动号召、推荐、产生候选人建议名单、投票评选四个阶段。评选结果产生后,将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为加强对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领导,凤台县成立了评选活动组委会暨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事务。目前,评选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正有序进行。

(通讯员 常开胜)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