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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4/12 6:27: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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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啦!4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要求,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于本月底前将今年前4个月上调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兑现到位。

      据了解,我市已连续第9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上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90元。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的增发养老金每月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此外,此次调整还将增发高龄退休养老金和副高以上职称养老金。凡在2012年内年龄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每月分别补齐至80元、100元、150元、2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分别每月另增280元、2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分别每月另增200元、120元。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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